小编老师近来注意到,越来越多的申请人甚至是国自然专家,在撰写、评审国自然标书时选择使用deepseek进行评审和撰写。起初,我也觉得利用这种工具能够帮助发现一些语言表述上的问题,让标书显得更加规范。
然而,随着使用次数的增多,我逐渐对它可能引发的一系列问题产生了担忧。
首先,deepseek本质上只是一个数据库工具,如果将数据库中的内容对外公开,就会导致上传的文本反复出现,进而使得后续的国自然形式审查查重结果大幅度偏高。要预防数据库内容在未来被公开后造成标书中大量文本重复的问题。 更意外的是,我发现有些专家在评审标书时也在使用deepseek,并且将评审结果直接发给申请人。这种做法 专家之所以被视为专家,正是因为他们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独到的见解,能够凭借自己的判断对申请材料做出合理评价。如果专家也依赖于AI工具来进行初步评审,进行偷懒,那么他们的专业价值又何在?这种把AI检测结果作为主要依据的做法,不仅可能掩盖真实问题,还容易给申请人造成误导,让他们误以为评价是来自于专家独立思考的结果。 我曾经听说过一个案例:某高校的一位教师在发表论文时,按照要求使用了一个查重平台查重。初步检测结果显示重复率很低,结果让他稍感安心。然而,在正式发表阶段,评委指出他抄袭,导致他直接无法发表相关成果。 毕竟,一个工具的检测结果只能作为参考,而不应成为最终定论。如果专家们过分依赖于此,就容易忽略自己在评审中应发挥的主观判断和经验积累,这对整个评审体系来说都是一种损失。专家的价值在于他们丰富的经验和独立的判断,如果完全靠AI来评审,花钱请专家还有什么意义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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